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09.12.2014  18:50

  黑建人[2014]26号

  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归口各单位,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评审材料时间见附表1。   二、申报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人社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其中主表附外语、计算机和专业考试成绩单、事业单位现职务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二)《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三)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网上学历认定证明(打印件);   (四)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因学历和学位免试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因年龄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六)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七)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及取得的成果等;如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表明本人有关贡献、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和有效证明。   (九)中级职称证书;   (十)参评人员信息数据盘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评审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字迹要清楚,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人社厅颁发《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二条专业划分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和专业知识能力考试所申报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二)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目录表上所要求的项目要如实认真填报。   (三)申报材料由各市(地)、各部门统一报送,同时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在《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网址:单位版http://1.62.89.38:8888;个人版:http://1.62.89.38:8888/pwh/cj.jsp)中同时上报,纸制材料报送形式不变。   (四)评审费用按照黑价联〔2014〕58号文件规定的每人300元标准收取。   四、各市(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基层单位要重视推荐工作,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六、申报的具体政策规定和要求请按省人社厅黑人社发[2014]47号及黑人社函[2014]327号文件执行,请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下载。   七、附表2-6请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ljjs.gov.cn下载。   八、按省人社厅要求,今年晋升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继续实行考评结合,考试有关事项请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看。   九、报送材料地点:八一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宾馆电话:0451-82531505。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丽0451-53622784、手机:13936685409;薛凤莲0451-53601791。   附件:   1、各市(地)、省直有关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   2、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3、申报材料目录   4、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5、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6、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