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高新区法院:严把“七关” 打造科学化人民陪审员选用管理机制

25.08.2015  16:56

        大庆高新区人民院坚持创新思维、严抓细管,从人事、业务和社会管理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建立了一套实用好用的人民陪审工作模式,通过严把“七关”,确保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顺,逐步打造了科学化的人民陪审员选用管理机制。

        把好机构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审委会委员为成员的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具体落实相关事务,各用人部门切实担负管理责任,为人民陪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为确保人民陪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参审范围、权利义务、行为准则、回避条件等做出明确规定。三是细化责任分工。细化了参与人民陪审员管理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了问责机制,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把好进门关。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审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素质过硬的各界优秀人士吸纳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同时,坚持创新思路,逐步尝试用公开选拔的方式取代由党委、政府、群团组织推荐产生人民陪审员的传统方式,鼓励群众自荐。在陪审员的选任上参照公务员的考录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把好公告关、资格审查关、考试关、政审关、公示关和任命颁证关,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优化人民陪审制度的社会效果。

        把好数量关。综合考虑审判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科学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大庆高新区为国家级高新区,人口30余万,现有各类企业近4000家,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相对集中,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在40%以上,年均生产总值近500亿,是拉动大庆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高新区法院现有法官36人,其中一线法官21人,年均受案近5000件。作为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传人,该院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优良司法传统,按照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大、人口多、案件基数高及司法传统、人民需求等因素以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任务需要,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分三批选任了人民陪审员89名,达到了全院法官总数的2.47倍、一线法官总数的4.24倍,超额完成的工作任务。

        把好分类关。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注意从不同专业、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同时保证某些专业领域和群团组织人员的比重。坚持公平竞争与择优录用相结合,公开选任信息,畅通报名和荐举渠道,规范组织复查考察工作,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已任命的89名人民陪审员,涵盖面广、代表性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

        把好考核关。研究制定科学考评人民陪审员参审绩效的机制和方法,出台人民陪审员考核方案,严格量化考评指标和兑现奖惩,做到平时考核、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绩效纳入法院相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由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联合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司法礼仪、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考评,年终进行汇总、评定。对考核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予以物质或精神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依法报请人大常委会免职,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目前,已先后对9名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1名人民陪审员报请人大免职,并依法及时择优补缺,反响良好。

        把好待遇关。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问题,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度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待遇,做到按劳分配、按绩取酬、按岗分级。一是有办公场所和福利待遇。专设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并配齐电脑、桌椅、电话、饮水机等办公用品。对其参与的陪审、调解、信访、执行等工作给予一定数额的交通和信息费用补助;为其订制工作服,工作期间可在食堂免费就餐;每年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在大局上重视,从细微处关心,极大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二是有陪审补助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实现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对陪审员参与办案按件给予适当补助。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履行好自身职责,该院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研究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专项奖励基金,适时对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奖励。

        把好档案关。坚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档案,包括自然信息档案、工作档案、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等等。将每名陪审员的基本情况和照片登记建档,对其参加培训、参与审理案件、遵守审判纪律、工作出勤等情况予以记录,实行一案一卡一评制度,逐一记录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情况;实行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情况作出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同级人大、所在部门及本人反馈,并存入人事档案;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每年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补助发放以及任期届满后是否继续提请人大任命的依据。

        同时,将人民陪审员的照片和基本情况等信息制作成展示图版,悬挂于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和调解室,做到人民陪审的公开、公正;同步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该院每年年初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计划,细化量化、统筹安排本年度陪审员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台账,对有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从案号、案由、当事人、开庭时间、合议时间、陪审人员姓名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以此加强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通过这些措施,有力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从考评情况看,该院人民陪审员按时出庭率和参审质量优秀率平均分达到97.69%和98.52%。

        经过几年的发展建设,该院89名人民陪审员的社会代表性十分广泛,从学历构成来看,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其中本科学历48人,占全部人员的53.9%,具有法律工作相关经验的20人,占总人数的22.5%;从职业构成情况为:来自机关单位17人,占总人数的19.1%;来自区属企业10人,占总人数的11.2%;教育工作者21人,占总人数的23.6%;社区工作者21人,占总人数的23.6%;三资企业员工11人,占总人数的12.4%;其他人员9人,占总人数的10.1%。由于人民陪审员的涉及面广,在庭审中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