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杜绝虚假繁荣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创新创业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该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积极拓宽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渠道
1、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3、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
4、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5、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
6、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7、落实创新创业政策。
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各高校要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支持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8、加大创新创业场地建设和资金投入。
9、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10、强化精准服务。
11、加强就业指导能力建设。
12、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
13、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
要确保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防止挤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四、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4、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1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6、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反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17、强化组织领导。
18、加强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