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严防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

02.01.2015  15:5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吸取上海“12.31”事件教训
严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12月31日,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件,目前已造成36人死亡,47人受伤。“12.31”踩踏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上海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抓紧调查事件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春节、元宵节将至,不少地方都有一些群众聚集娱乐活动,各地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减少因伤死亡,精心安抚家属,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地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冬季是我省旅游旺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用火、用气和用电增加,安全防范难度大,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稍有疏忽,极易引发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涉及安全的任何问题都不能麻痹大意,对涉及安全的任何环节都不得有丝毫松懈,要以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二、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要对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控制和防范。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审批制度。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凡预案不完善、措施不到位、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批准。要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情况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场地和通道,并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要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各地及商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下商场、节日市场的安全检查,保证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畅通,保证应急照明设备、消防设施正常使用。交通运输、公安、教育、文化、旅游、铁路、民航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公路客运站(点)、火车站、机场、学校、歌厅、饭店、宾馆、影剧院、游戏厅、网吧、公园、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当前,特别要加强冰雪节期间的安全管理,控制好高峰时段的游人数量,防止发生拥堵、踩踏事件。

  三、要加强应急管理,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对元旦、春节期间已确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梳理,充分评估风险,强化预研预判。要科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要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管理预案,提前组织演练。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值守,在人员聚集的关键部位必须落实足够的安全控制手段和疏导人流的工作力量。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救援,控制事态发展。要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对因组织不当、措施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日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