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28.01.2016  09:2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3. 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五、参选方式

  1. 各高校可直接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所高校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

  2. 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可在本区域内高校推荐人选范围内组织初评,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加盖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公章后,于3月18日前传真至活动组委会。

   六、报名事宜

  1. 报名方式

  活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选人需登陆活动官方网站,点击“我要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完毕后直接提交。

  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请在网上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具体要求

  (1)报名表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格式,与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月18日前报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并注明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没有提交报名表扫描件视为未报名成功。

  (2)请按照活动官方网站上的具体格式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省份——学校——事迹类型(例如:北京——北京大学——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七、参与平台

  1. 本次活动将在人民网开通活动官方网站、手机官网并在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同时人民网、《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将开通微信公众账号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

  2. 投票阶段将开通微博和微信讨论区,请参选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并参与投票。

   八、其他

  1. 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 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站。各高校要重点宣传推广本次活动,并在校园网首页醒目位置重点设置指向活动官方网站的图片、文字链接。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的参与热度在活动官方网站上进行展示。

  3. 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学生》杂志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九、联系方式

  人民网:郭芸婷 010—65363955;010—65369989(传真)

  大学生杂志社:高丽飒、钟鑫 010—64876015;010—64871010(传真)

  中国大学生在线:李蓓蕾,010—58556801;010—58581406(传真)

  光明日报社教育部:邓晖,010—67078437

  组委会邮箱:[email protected](人民网)

  活动网站:http://stu.people.com.cn(人民网)

  http://stu.chinacampus.org(中国大学生网)

  http://www.univs.cn(中国大学生在线)

  人民网 大学生杂志社 中国大学生在线 光明日报社教育部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