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持分为两部分
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持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根据2015年全国财政决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和成品油税费改革四类税收返还,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决算数为5018.86亿元。
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2015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8455.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1623.63亿元。
从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持总额可以看出,为保证地区间财力均衡,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明显。
在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持超过2000亿元以上的14个省份中,除了河北和广西外,基本上都是中西部省份。而北京、上海、浙江等东部发达省份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足千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转移支付分配中,中央财政多考虑各地区实际实行差别补助比例。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越困难的地区补助转移支付系数越高。
此外,中央财政在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城市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重大民生政策时,也考虑了各地的财力状况,对中西部等财力薄弱地区给予倾斜。
预算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公开的数字及各省市排名看,中央转移支付确实是按照平衡地方财力的目标进行,因为中西部地区获得转移支付的数额较大,排名靠前。专项转移支付也集中在中西部,其中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向中西部倾斜。我国经济近年进入中低速增长时期,为刺激经济,政府善用财政手段扩大需求。有限的资金用在哪个地区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中西部地区相对而言,经济发展落后,从而经济增长的空间更大,因而政府会将更多的投资(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投放在这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