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举行庆“七一”表彰暨“做合格党员”演讲会

30.06.2017  18:06




    6月28日下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庆“七一”表彰暨“做合格党员”演讲会。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与全市法院干警一同聆听演讲。

    此次演讲会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书香引航,以文化人”系列活动持续引向深入,进一步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提振精神,鼓舞士气,充分展示鹤岗法院干警知责有为,爱岗敬业,力争上游,拼搏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浓烈氛围。

    演讲会上,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林洪彬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宣读了表彰决定,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为获得全市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以及演讲会评选出的获奖选手进行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