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委书记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到法院系统进行专项调研

07.08.2018  17:26

    8月6日,佳木斯市委书记徐建国一行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到佳木斯市法院系统进行调研。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辉,市委办、市委政研室、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徐建国一行先后来到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佳西法庭、市中级法院。徐建国仔细察看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和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详细询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和城区四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座谈。座谈会上,韩辉汇报了全市法院基本概况和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全市法院工作尤其是解决执行难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围绕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部署,并就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争取市委给予更大支持。

    徐建国听取情况汇报后,对佳木斯法院系统取得的各项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徐建国指出,全市两级法院系统讲政治、顾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靠前服务,依法处理涉房地产案件,参加政府工作专班献计献策,在解决执行积案、有效化解房地产纠纷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全市社会稳定做出很大贡献。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执行工作,徐建国提出了五个方面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法院执行干警要从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和定位执行难工作,在处理执行案件时要有大局意识,站位要高,想得要远,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注重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处理具体执行案件,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法院执行干警必须克服执行工作的“路径依赖”,开动脑筋,重新梳理所有执行案件,根据案件类型分出大类,逐案研究,针对当事人不同情况研究执行方案,根据个案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法。确实无力偿还的多做思想工作,尽量促成双方和解。对有能力却想尽一切办法规避执行,或者采取非法手段抗拒执行的,要坚决予以打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绝对不能手软。要善于利用一切力量,学会借鉴成功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极力寻求突破点,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佳木斯法院特色的解决执行难的路径。

    三要真正形成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包括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宣传、财税、城建、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才能收到应有成效。各联动成员单位要在各自领域主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法院与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确保各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真正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全市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以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或干扰法院执行工作的,纪委监委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并将处理情况记入人事档案。两级法院法在执行过程中要树立法律权威,对于个别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用法律之剑,斩杀歪风邪气,以儆效尤。

    五要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保持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和利用新媒体、自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等特点,全面宣传法院执行工作,向全社会展示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法院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由媒体对集中执行活动全程跟踪报道,尤其要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反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高压震慑舆情,扩大法院工作影响力,让全社会了解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意志,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