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黄标车19.1万辆。为切实加强黄标车、老旧车治理和淘汰工作,20日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底全省淘汰黄标车7万辆、老旧车6万辆;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淘汰全部黄标车。2017年底,全省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作者: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