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6〕23号)要求,经核对,涉及我委的4项行政许可类事项被取消,1项其他类事项被取消,我委已及时申请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5项权力事项调整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