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制度

30.11.2015  16:30

        五常法院认真扎实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规范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开创人民陪审工作新局面。

        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采取各乡镇、市人大、市政协推荐等方式,注重吸收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报请市人大,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07人,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提高审判能力。分两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主要从学习审判制度、审判纪律、职业操守等方面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同时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暨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通过讲解民事、刑事、行政基本法律及诉讼法律制度,帮助人民陪审员了解法院审判流程及诉讼程序。

        专门制定了《五常法院陪审工作具体规范》,规定由审管办具体负责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业务庭需陪审员组庭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由审管办负责选定陪审员,院机关各业务庭由审管办在五常镇内居住的陪审员中随机选定,外驻法庭由审管办在其所辖乡镇的陪审员中随机选定。实现对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