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发布12条驾驶人让行规定

16.06.2014  21:21

  16日,记者从哈尔滨交警部门了解到,针对哈夏期间加强机动车文明礼让行为,及避让行人行为,交警部门发布12条驾驶人让行规定,如驾驶人不认真遵守,将要面临相应处罚。

  一、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50元,记2分。

  二、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罚款200元。

  三、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罚款50元。

  四、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罚款100元。

  五、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六、不按规定会车的,罚款200元,记1分。

  七、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八、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九、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十、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十一、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十二、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