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闹离婚小夫妻占冰城离婚案一成 育儿常识少自理能力差

22.10.2014  13:40

  近日,记者从哈市各区二级法院了解到,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一些“八零后”小夫妻因生活工作压力大,加之自理能力差,缺少育儿常识,准备不足,大多需要长辈参与照顾小宝贝,却因此致使婆媳、夫妻、翁婿间关系紧张,最终难于调解并引发家庭矛盾升级。据法官介绍,近年来,产后离婚的小夫妻案例呈逐年递增趋势,成为一种新型的离婚现象,约占全年离婚案件的一成左右。

  据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条规定是为了限制女性哺乳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也是为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而设定,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则可以视情况判决离婚。对于产后离婚的夫妻,主要纠结的问题在于孩子的抚养权上,其次是婚后财产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之内的母亲主动放弃抚养的,孩子也会判给父亲抚养,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有关产后离婚财产纠纷,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正常分割。

  法官提醒婚姻已属得来不易,能迎来新生命更是幸运之事,年轻父母面对现在生活压力大等因素应将眼光放长远,很多家庭矛盾会随着孩子的成长迎刃而解,纠结其中只能增加烦恼。(作者: 孙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