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用人单位粉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监发〔2014〕28号)

20.08.2014  16:45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和健康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黑龙江省用人单位粉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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