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顺谈港澳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拥护宪法、效忠国家是最基本要求

10.03.2017  11:07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查文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9日在两会记者会上回答有关港澳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提问时指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9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张荣顺在答问时说,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这两个草案中,有关拥护宪法、效忠国家的规定,以前不是完全没有。参选人都必须签署一个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声明,从香港回归以后,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就一直有这样的规定。

  张荣顺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我们能设想某一个国家国会的议员、公职人员不拥护他们国家的宪法、不效忠他们国家?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他说。

  张荣顺说,这次产生办法也规定,如果有一些人的言行确实证明其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者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资格的情形,在选举过程中主席团有权把这些人从名单里拿下来。当选后如果有这样的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终止其代表资格。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对代表资格问题有一套严格程序处理,不会出现随意取消代表资格的情况。”张荣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处理时,一定会深入调查有关方面的情况,提出切实的证据证明这个人是已经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者有其他丧失代表资格的情况。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还要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后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