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聚焦鸡西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陪审员参审人在心也在
上世纪80年代初陈喜平刚参加工作时,鸡西市人民法院的陪审员大多数是保洁大妈兼任,陪审一次给一毛八分钱,陪审不参审问题既典型又突出。
如今已是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陈喜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50个法院试点陪审员制度改革,鸡西中院和鸡冠区人民法院有幸位列其中。2016年4月15日,从鸡西市主城区33万人口中随机选出的246名人民陪审员,经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集体宣誓。
246名人民陪审员是如何选拔的?怎样杜绝陪而不审?陪审员行使权力是否受到监督?《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质量数据说话
滕淑英是鸡西市妇联副主席,曾听过很多对法院、法官有偏见的言论。之所以担任人民陪审员,就是想看看法院究竟怎么样。
2015年年末参加“3+4”审判庭(即3名法官加4名陪审员共同审理案件)审理一起居民诉环保局不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时,坐在审判席上的滕淑英感觉责任很重。
滕淑英告诉记者,亲身参与这次庭审后感到,陪审员虽然并非法律专业人士,但都从各自角度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了认真分析。休庭后7人合议案件时,陪审员给法官提出很多不同视角和思路。这个案件最终环保局败诉,法院在政府面前没有丝毫袒护之意。
鸡冠区法院院长王昭权告诉记者,在陪审员参审过程中,鸡冠区法院不断探索大合议庭制度,比如“3+4”或“3+6”,以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庭审中明确要求,人民陪审员发问时间不能少于5分钟,不允许合议庭人员打断陪审员发问,陪审员可以对案件进行单独调解。为了保障案件审理质量,设定庭前会议制度,要求当事人开庭前3天到法院参加庭前会议。
据统计,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13日,鸡冠区法院共有827件普通程序案件,除两件再审、1件刑事自诉外,均有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率达99.64%。全市现有245名人民陪审员,除3人工作调动、两人怀孕、1人去世外,均参加过庭审,参审比例为97.55%。
参审作用凸显
《鸡西晚报》主编助理李万华,2015年当选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一起两车相撞交通肇事案,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出租车司机作为原告,要求客车司机赔偿更换新车门、喷漆以及误工费等共计1万元。案件审理当天原告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调解,被告同样坚持最多只能支付2000元。原告提供的修车票据显示,更换车门3000元,喷漆2000元。
李万华平时喜欢研究汽车,开庭前专门前往销售出租车的4S店了解情况。庭审中李万华提出,4S店更换原厂车门仅需1500元,还介绍了喷漆的调查情况。面对李万华的质疑,原告无言以对。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能在庭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李万华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在后来的陪审中,他更加投入地研究案件,认真做好每一次庭前准备。
律师秦海峰说,以前的人民陪审员只陪不审、面无表情,像个摆设。开展人民陪审制度改革以来,能真正感受到陪审员在倾听,他们与律师之间有目光交流,不但人在,心也在。
选拔范围扩大
改革并没有扩大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为什么参审质量会远高于过去呢?
王昭权认为,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争议的往往是事实认定部分,适用法律出错的情况较少。改革后要求陪审员必须加大参与案件事实部分审理,并要承担责任、终身负责。如果出现陪审员与法官意见不统一时,及时上报庭审监督团。责权相统一,陪审员能够实现较大社会价值,荣誉感会加强。
如今,陪审员的选拔范围扩大,年龄要求65岁以下,年龄的增长是社会经验的体现;文化水平要求高中以上,降低学历即是增加社会共识。
鸡西中院院长陈喜平介绍说,鸡西中院没有采用自选自用、一家唱“独角戏”的抽选方法选任人民陪审员,而是采取由鸡西市司法局主持,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的产生方式,从当地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共在33万主城区居民中抽选出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22万人,根据鸡西法院现有49名法官5倍以上的抽选比例,最终随机抽选出246名人民陪审员。
4月15日上午,鸡西市人大常委会对246名陪审员进行任命,并在鸡西市政府礼堂举行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和宣誓大会。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