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打消防违法行为 23家单位受处罚8人被拘留

04.12.2015  17:57

我市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存在火灾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相关单位坚决从严查处、严厉打击。目前,已处罚违法单位23家,罚款15万元,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7人。

11月19日,道外区南马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进行消防检查时,在鸿吉顺批发部经营人陈某停放在门前的车上,发现了50箱约5万个一次性打火机,陈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

11月24日,南马派出所民警在景阳街12号库房内检查防火安全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配合检查工作,并将前来检查防火安全的一民警面部打伤,将警衔扯掉。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12月1日,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发现道外区泰富长安城小区内一调制油漆商店地下室内存放有大量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商店店主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

11月13日,第一工具厂仓库发生火灾后,两名保安徐某、殷某被行政拘留。

11月25日晚,道外区福宏调料市场一楼68号床位着火,

火因系业主王某私拉电线插排所致,王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

11月25日,华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烤漆房发生火灾。火因系操作工孙某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导致烤漆房温度过高,引燃棚顶滤棉。孙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

11月26日,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一处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火因系施工人员陈某乱扔烟头引燃破棉被所致,陈某被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