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8件议案
21.01.2017 16:39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日报20日讯(记者闫紫谦)20日,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本次大会共确定代表议案8件。
据悉,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9件。经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分别与专家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一致认为,9件议案原案中,有8件符合议案要求,应作为议案处理。
这8件议案原案分别是:绥化代表团郭长军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绥化代表团吕哲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条例〉的议案》,绥化代表团尹建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的议案》,绥化代表团杨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管理条例〉的议案》,绥化代表团杨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议案》,哈尔滨代表团王满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条例〉的议案》,哈尔滨代表团丁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的议案》,哈尔滨代表团崔立滨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黑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的议案》。
编辑:孙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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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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