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5家企业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资质

09.05.2016  05:49

  6日,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为哈尔滨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东宁芬河帝堡冰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至此黑龙江省共有5家企业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资质。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

  除了此次颁发资质的两家企业,我省此前还有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野生蓝莓酒、齐齐哈尔轶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泰来溪国丰大米、华科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华科农业”牌富裕大米获得生态原产地资质。据悉,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飞鹤乳业的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审工作已近尾声,该企业有望于6月获得相应资质。

  据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资质的企业并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利益回报,反而会因为环保约束而投入相应资金。但从长远看,生态原产地保护资质是企业提升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占领国际市场的利器法宝。国内很多获得这项资质的企业,都实现了质的飞跃。以宜兴项珍茶为例,获得资质后,在欧盟和美国市场的出口额增长了4倍。推广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对于提升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质量,打造龙江名牌产品,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