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严明中秋、国庆“两节”纪律 谨防“四风”反弹

08.09.2016  21: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伊春中院在中秋、国庆“两节”即将到来之际,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吃喝、送礼等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严明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全市两级法院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安排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八个严禁”落到实处。

  研究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重点围绕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干警的教育管理,做到早打招呼、早提要求,自觉抵制低俗奢侈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确保各项纪律制度的严肃执行。

  履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在职责范围内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