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7.06.2014 11:18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仉庆华)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六部门公布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第一批)名单,伊春市作为我省唯一一个地级市成功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发布后,国家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六部门于去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前不久,六部门委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从相关领域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地区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论证和复核把关,我省伊春市顺利过关。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要求,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先行示范地区要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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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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