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商局“红盾护农” 保驾春耕生产
13.04.2015 13:46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护农行动中,工商局大力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为农资经营主体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同时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农资经营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通过整合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监管抽查、农资案件查处和消费者投诉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对于农资经营行为,工商局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等工作。鼓励经营者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增强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农资市场管理和红盾护农行动中的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行动中,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农资市场“严管”手段,围绕农时特点,突出检查重点,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将农资案件个案查处与行业规范紧密结合起来,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农民一旦买到假劣农资,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的便利化、一体化、效能化,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同时教育引导农资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行动中工商部门还将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3.04.2015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