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

13.05.2015  15:54

      按照黑龙江省委和佳木斯市委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要求,佳木斯市郊区以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人民富裕、幸福和谐的乡村为目标,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于4月15日全面启动21个村屯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本着尊重民意、突出特色的原则,以一村一特色、一街一景观的设计理念,严格执行省林业厅规定的“四项绿化”用苗标准,以乔、灌、花相结合的苗木配置方式,对辖区内21个村屯的绿化栽植12个绿化品种,绿化街道204条、17万延长米,栽植榆树墙43条、3万延长米,栽植各种树木13万株(丛),共投入建设资金780余万元。

      针对今年造林绿化工作特点并结合郊区实际,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坚持造林时间上抢前抓早。全区要求于4月15日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村屯绿化的栽植工作,4月25日前栽植工作全部结束。各造林绿化责任单位边解冻边清理树床边扩树坑,后立即开始造林,全部完成了绿化苗木的栽植。二是坚持适地适树和尊重民意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根据立地条件和百姓的意愿,优先选用百姓喜欢的乡土树种、抗旱和抗逆性强的优良树种。三是坚持科学栽植。采取“三大一深”造林法、泥浆造林法等先进的造林方法进行栽植,增强苗木成活率。四是坚持“领导包点、单位包村、干部入户、群众自主”的推进机制,实行责任、工作、任务、目标四捆绑。五是建设中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以群众投入为主,采取各级财政投入、单位帮扶、社会捐助、政策优惠等办法筹措资金,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六是落实抚育管护责任,区林业局为各乡镇、村屯制定了严格的抚育管护措施,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与村屯、村屯与农户都签定管护合同,细化管护内容,包括浇水、除草、松土、培土、正苗、修枝、补植、清除病株等内容,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佳木斯市郊区21个村屯面貌焕然一新,村容整洁,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