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补贴“6种人”抓紧申报

09.12.2017  14:34

  昨天,记者从哈市各大供热企业获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6种人”供热补贴申报已开始受理,并将于月底结束。

  据了解,哈市(呼兰、阿城区除外)的热补保障对象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性质为非营业性居民住宅。热补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低于45平方米的(含45平方米),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由个人承担。

  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供热保障对象认定、审核所需证件等有关要求,客服中心人员已第一时间向辖区居民公示公告,同时对有异议的居民进行答疑解惑,截至11月30日共受理2019件申请。

  热费补贴“六种人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3.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

  4.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5.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

  6.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破产时已从破产费中预留并委托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采暖费的退休人员,或企业破产时已向职工个人支付热费的退休人员,依据哈政发[2010]2号文件,2010年2月10日以后实施破产的国有企业必须预留退休人员热费,无预留热费的,其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属同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