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十一”将戴最严“紧箍咒”

29.09.2015  08:38

  今年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极限用语、童星代言、明星试用等广告内容做了史上最严格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新《广告法》中明文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

  而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同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也将正式实施。从具体条例来看,新法对于保健食品的规定亦有重要变化。保健食品将实行审批与备案制并行,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行业亟待规范已是不争的事实。

  新《食品安全法》无疑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百姓购买保健食品被骗的新闻并不少见,审批制与备案制双轨并行,审批重点也将逐渐从事前审批逐步转移到事中与事后,尤其是备案制的实行,更高效、有力的监管才能形成规范的市场。

  新《广告法》实施即将满月,新《食品安全法》也将于下月正式实施,两部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法律相继出台并实施。由于独有的功效,保健食品一直受到百姓追捧。与此同时,功能宣称不明、并未取得保健食品资格认证的产品也在打擦边球,宣称各种保健功效。

  另外,在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涉及保健食品的规定有十三条之多,涵盖范围也包括审批、原料、生产及销售等环节。新法实施在即,加之已经实施即将满月的新《广告法》,保健食品行业将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涉及保健食品行业的规定共有十三条,涉及保健食品审批、功能宣称、原料等诸多内容,明确了保健食品审批将实行审批与备案并行的双轨制,并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使用原料范畴有了明确规定。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更新条款更适合国内市场实际发展,旨在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管理,利于整肃行业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及宣传等乱象,更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理性消费。

  与实施即将满月的《广告法》一道,保健食品行业的“紧箍咒”更紧了。此次新《食品安全法》的几条重点新规在于,保健食品生产将实行注册审批与备案制度并行的双轨制度,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另外,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声称功能目录也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更新条款中,有“收紧”部分,尤其是对于保健食品功能宣称及标签;另一方面,保健食品生产实行审批与备案双轨并行,某些产品可以实行备案后进入市场,将产品审批重点由事前逐步向事后转移,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审批时限。新法中的诸多规定,都可能影响保健食品市场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