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查违法保外就医黑龙江建议收监50人含厅局级2人
29.08.2014 15:43
本文来源: 检察
新晚报8月29日讯 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并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昨天,记者从我省检察机关了解到,711名罪犯中,黑龙江建议收监执行50人,包括厅局级2人。
据了解,自今年3月起,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察活动以来,已建议并纠正减刑不当案件50件;发现保外就医情形消失,建议收监执行50人,其中包括厅局级2人,县处级6人。
这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活动,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的一次专项检察,目的是依法监督纠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中“有权人”、“有钱人”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腐败,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执行。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三类罪犯进行摸底清查。对刑罚变更执行情况逐人逐案进行审查登记建档,与保外就医罪犯逐人见面,监督对保外就医罪犯逐人重新体检。
检察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某服刑人员在2013年底提请减刑期间,监狱清监时发现其私藏现金3000元,构成严重违纪,不再具有减刑资格,及时建议监狱向法院申请撤销对其的减刑建议。
另外,专项检察中,省检察机关发现外省监狱保外就医、在我省社区矫正服刑罪犯骗取保外就医案件线索1件,已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涉嫌违法保外就医案件线索29件、违法减刑案件线索24件、违法假释案件线索9件,案件正在逐一调查中。除此之外,省检察机关建议监狱协调公安机关对脱管的3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通缉抓捕。
本文来源: 检察
29.08.201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