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正当福利需要清晰边界
日前,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对各级工会组织为职工发放福利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明确。时值年终岁尾,这一通知立即引发热议。
随着反腐败进入新常态,逢年过节发不发福利、怎么发福利成了一件职工关心、领导纠结的事。发福利,可能因摸不准政策红线而自找麻烦;不发福利,可能让辛苦了一年的职工们心里不痛快。作为职工的“娘家”,全国总工会明确给出了发放福利的基本遵循。“年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一些生活用品,“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依实际情况而定……明确表态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着实值得肯定。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画出清晰的硬杠杠,才能让作风不跑偏地改到深处、精神不走样地落在实处。反腐败反的是灰色乃至黑色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反的是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的不端行为,跟职工的正当福利没什么关系。但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单位慰问品能不发则不发,活动能不办则不办,甚至连基层职工的年终福利也“名正言顺”地不给了。这里头,固然有没吃透中央真实用意的缘故,但相关部门没有将中央精神化为具体的执行标准恐怕才是核心症结。什么是应当剔除的不当收益没搞明白,什么是应当保障的正当福利弄不清楚,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下,“一刀切”地砍掉福利成了单位决策者最保险的选择。
职工的正当福利,是职工的劳动所得,也是单位或公司集体温暖的体现,是团队表达的重要渠道。对此光有原则性、意向上的鼓励不够,更需要一些具象化、可遵循的操作标准。比如繁简有度的文体活动、分寸得当的生日礼物等等,都是可资借鉴的载体。如今全国总工会带了个好头,触及了职工福利待遇的敏感话题,更多的地方性、部门性、行业性细则有待出台。只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自然就不会畏首畏尾了。
划出清晰边界,让反腐的归反腐,福利的归福利,乃众望所归。反腐没有完成时,权力的滥用必须管好管住,但要避免“误伤”,确保指哪打哪,就必须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想贯彻到底。让单位走出草木皆兵式的紧张状态,该发的一分一厘都不少,不该发的一丝一毫都不多,才是真正达到了惩治腐败、保障民生的目的。(崔文佳)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