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下发《通知》 保障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6.07.2019  15:42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遭受降雨、大风袭击,局地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特别是部分地区因降雨量增大而引发洪涝灾害。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与气象、财政、应急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救助资金的应急准备,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基本生活救助。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成立突发事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项救助工作预案,深入灾区核查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受灾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分类落实生活救助,杜绝因救助缺位引发极端事件。要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落实“主动发现,强制报告”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一门受理、分办转介”工作,对因灾家庭困难程度进行分类登记备案,特别是返贫人口、返困人口,为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做好基础准备。

  各级民政部门将在工作中持续关注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活状况,确保将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对经应急部门实施救灾救济后,基本生活仍存在临时性困难的受灾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帮助受灾家庭渡过生活难关。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家庭,要根据家庭困难状况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困难家庭不因灾害降低生活水平。(作者:杨洋 李美时)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