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停车收费新办法 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

01.02.2017  16:36

  2月1日起黑龙江实施新的停车费办法。

   同一区域停车场按时段位置差别化收费

  对不同区域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其机动车停放应当实行低收费。

  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应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合理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办法,加快推行电子缴费技术,对短时停车可实行收费优惠或免费。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可以实行超过一定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可给予适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