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做好元宵节期间禁放孔明灯安全监管工作

18.02.2016  11:03
      为做好元宵节期间禁放孔明灯安全监管工作,杜绝因燃放孔明灯而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减少和降低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祥和的元宵节。近日,大兴安岭地区安排部署元宵节期间禁放孔明灯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行署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禁放孔明灯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地要认清燃放孔明灯造成的危害,严厉打击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行为,对燃放孔明灯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各地组织由安监、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食杂店、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经销孔明灯问题进行检查和收缴,从源头上控制孔明灯流入市场。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大型LED 显示屏播放禁放通告和宣传片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燃放孔明灯造成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禁放孔明灯工作的积极性。(通讯员 周立刚 葛学才 刘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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