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正式启动

03.06.2016  14:41

  国家税务总局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于5月上旬正式启动,目前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等进展顺利。

  此次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设综合管理、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管理(大企业税收分析方向、自然人税收管理方向)、税收信息化管理5个专业,在税务系统内招收120人,从税务系统外招收10人,共计130人。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条件严格,要求报考人员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且有创新意识;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英语应有相当于大学六级以上水平;从事税收相关工作满5年;税务系统内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系统外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税务系统内正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0周岁。选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税务系统内人员和系统外人员统一考试、分别录取、统一培养。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的程序,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情况,择优录取。领军人才的培养周期为四年,主要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启动以来,税务总局共选拔了三批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涉及税收法制、税收风险评估、数字人事与行政管理、税收征管现代化等9个专业,招收学员共400余人,并有效发挥了激励税务干部学习上进、人人争光的积极引领作用,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得到了广大税务干部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