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完成目标 省市县三级协调提前一年“交卷”

25.06.2015  13:08

  记者从日前在哈尔滨召开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指标降至522.03千克标准煤,较201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9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8.71%,基本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8.6%的节能目标。

  据了解,全省各市(地)成立了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和县区明确了管理部门,相继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调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在节能工作中,我省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2年至今,全省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67家,确定省级示范单位100家、市级200家、县(区)级300家,实现创建活动点、线、面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树立一个示范单位,带动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确保了我省创建工作数量多、覆盖广、影响大、效果好。推进技术改造是节能工作的一个重点。全省以依靠科技进步为切入点,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按规定淘汰高耗能设备。以重点节能工程为引导,积极推进省直机关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对省直单位155栋大型建筑进行定向跟踪监测,切实提升技术节能效能。注重引入合同能源等市场化新机制,不断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升级。近年来,低碳理念日渐普及。全省连续六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定期开展“光盘行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能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努力把节能文化深入人心。各地各部门还从我省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监督检查,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