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外贸重点工作调研推进的通知

21.03.2017  11:02
各市(地)商务局,绥芬河、抚远市商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党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落实2017年外贸重点工作,确保今年全省进出口继续回稳向好,实现预期增长目标,现将开展全省外贸重点工作调研推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推进内容 当地贯彻落实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对2017年外贸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安排部署情况。 二、调研形式 商务厅组成5个调研小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企业座谈会、深入企业现场走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真实、全面的情况。各调研小组分别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最后形成总的调研报告。 三、调研时间 2017年3月-4月(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组另行通知)。 四、参加人员 对外贸易处、对俄贸易处、贸促处、科技处、机电处、对俄合作处等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地)、重点口岸县(市)商务局负责同志,重点外贸企业负责人。 五、工作分工 厅内相关处(室)组成五个专题调研组,分片调研。具体分工:第一组:外贸处牵头,对俄贸易处、对俄合作处配合,调研哈尔滨、绥化、伊春、鹤岗、大兴安岭;第二组:对俄贸易处牵头,对俄合作处配合,调研牡丹江、绥芬河、东宁、鸡西;第三组:贸促处牵头,对俄合作处配合,调研佳木斯、双鸭山、抚远;第四组:科技处牵头,机电处配合,调研大庆、七台河;第五组:机电处牵头,科技处配合,调研齐齐哈尔、黑河。 六、具体要求 (一)请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和各市(地)、重点口岸县(市)商务局、重点外贸企业指派专人负责调研和联络工作,明确责任,通知相关企业,做好此次调研的推进落实。 (二)请各市(地)及企业提供以下情况: 1、2017年一季度进出口运行情况; 2、2017年上半年及全年目标预测; 3、当地企业进口、出口、市场、商品结构以及地产品出口和进口落地加工情况; 4、当地外贸进出口潜力、优势、新的增长点情况; 5、当地实施“千企百展“专项工作境外展会计划、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外贸招商引企工作安排情况; 6、当地推进外贸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当前制约进出口稳定增长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因素; 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及政策建议; 8、希望省商务厅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各调研组要根据方案确定的调研内容,调研后还要对所联系市(地)和企业进行跟踪,定期掌握外贸运行、进出口走势等情况,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调研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商务厅“十个严禁”。   附件: 2017外贸重点工作推进提纲                                                               2017年3月14日

对外贸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