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尖山区院:八项措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9.04.2016  10:16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近日,双鸭山市尖山区院出台了《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八项措施》,找准了检察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突出抓好创业型、创新型企业的服务,更好地助推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八项措施》要求分类建立精准服务数据库,全面收集梳理辖区内就业创业人员、创业创新企业基础信息,摸清底数,注重对国企改革转岗分流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创业创新的服务和保障,为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持。目前,该院已经建立辖区双矿集团转岗分流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为精准服务奠定基础。近期还将对接创业孵化器、创业市场、创业园区等创业基地,开展创业创新法律知识培训和后续法律服务,在创业园区和国家控股或参股的创新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开展专项预防。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税费征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方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八条措施》中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八条措施》还规定,检察机关要依法适时介入快捕快诉创业创新领域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创业创新人才和创业创新型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严肃查办创业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法律与政策、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积极在创业创新园区建设、国家控股或参股的创新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开展专项预防活动。要注重办理侵害创业创新主体利益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开展诉讼监督。主动对接创业孵化器、创业市场、创业园区等创业基地,开展法律服务。

  据了解,该院还将加强与就业局、工商联等单位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准确把握创业创新主体的司法需求,共同研究新举措,形成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