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今起陆续恢复开放

24.03.2020  14:30

  23日,省文旅厅下发《关于恢复开放文博图公共文化场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按照中央关于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要求,省防指作出的最新部署,各地要尽快恢复开放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

  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要尽快恢复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从即日起,除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外,其他低风险县(市、区)要于3月27日前恢复开放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馆,非国有博物馆(站)可参考公共文化场馆适时开放。各地文旅部门要抓紧向当地防指报告,启动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工作。

  二,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文旅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前做好预案,采取网上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分时分流、语音讲解、数字导览等具体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确保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充分利用数字资源开展服务。各地文化场馆要在恢复开放的同时,继续开展网上展览、在线教育、网络公开课等方式,不断丰富完善展示及内容,提供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广泛利用室外空间,通过制作展板、展墙、展示牌等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科学知识科普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