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应否收费?大城市路边停车费都去哪了?
“现在哈尔滨的大街小巷都被划定车位收费了,公共场地纳入经营范围,且停车费一次至少5元至7元。”近日,一位网民的留言在网络和社会上引发热烈讨论。记者采访获悉,今年哈尔滨市启用数百处停车场,全市规范经营停车泊位超过1.8万个。公共资源收费是否欠妥?是否有相关的规划听证?收取的停车费又会流向哪里?新华社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一问:公共资源收费是否“与民争利”?
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增加了很多路边收费停车位,从原来免费到必须交费,引发不少矛盾和争吵。
“在小区附近和马路上接连划定收费停车场、停车位后,老百姓的车该停放在哪儿呢?”在道里区公园街,市民刘晓宇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城市道路是一种公共资源,为什么停车还要收费?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升管理,不能总想着与民争利。
城市道路实行收费停车,不是哈尔滨市的首创,随着私家车日益增多,交通压力也日甚一日。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委王士奇说,城市道路是全体市民的公共资源,是有限的,现在这些停车泊位被一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停车人挤占了无车人共有的资源,应该是有偿的。“收取停车费,规范秩序,不仅能提高泊位周转率,收入部分还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从缓解停车难、确保道路畅通方面看很有必要。”
收费停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车位的使用效率,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不规范行为:违规多设泊位、无批准资质、乱收钱……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教授曲文勇表示,随着城市停车位日益紧俏,简单化的收费方法无益政府部门的交通管理,需多部门综合考量,既要提升自身服务理念和水平,还要考虑百姓的意见和感受。
二问:有无科学规划与听证?
一年增加数百处停车场、上万收费泊位,公众事先并不知情。一些市民表示,作为公共资源,城市道路由纳税人出资所建,其收费合法性及收费主体、标准理应经过听证会或公示,得到公众的首肯。
王士奇说,哈尔滨市进行停车泊位的先期规划时,相关部门会考虑车流量、人流量、停车需求及道路基础条件四方面的情况,在有停车需求且不影响动态交通、行人通行的条件下,经过充分调查和论证,最终划定停车道或泊位,加强秩序管理,不会先行盲目认定。
哈尔滨市把停车场分为三类区域。以白天时段为例,一类区域1小时内7元/辆;超过1小时每30分钟收费3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取。二类区域1小时内4元/辆;超过1小时每30分钟收费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取。三类区域2小时内5元/辆;超过2小时每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另外,所有区域停车15分钟内予以免费。
经科学规划的停车收费项目为何没有进行听证?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晓明说,目前关于停车场的收费还没有列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听证目录,地方是否举行听证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听证目录具体来做。此外,从哈尔滨的市情出发,全市停车场的种类很繁杂,难以设定统一的标准,基于此没有启动有关听证。
三问:千万元收费都去哪了?
记者采访得知,从2012年7月起,哈尔滨市区内政府产权停车场授权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管理,到2013年底已启用规范经营停车场107处,泊位6878个,完成道路泊位收费1890万元。
“这107处停车场审批经营期限为一年,对已到期的停车场和泊位,公司已完成备案年检工作,将继续面向社会收费经营。”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宣洪飞说,截至2014年5月末,已完成道路泊位收费为920万元。
这笔资金去哪儿了?宣洪飞表示,城投公司经营停车场实现的收入属于企业的经营收入,其净利润部分全部上缴哈尔滨市财政,纳入城市资金大盘子里统一使用,主要是用于包括停车场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并由哈尔滨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负责监管。
专家:收费行为待规范听证公示需加强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的道路停车收费,屡遭公众抱怨,引人深思。专家认为,道路停车收费是国内很多大中型城市面对的共性问题,对城市公共资源的安排使用要以“民生”为先,加强人性化管理,切莫把公共资源当成谋利手段。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建议,首先应强化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合作,对没有审批、私设的违法车位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标注为停车场的范围不予登记为其他经营场所。其次,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单纯依靠罚款、高收费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应研究符合百姓消费水平的收费,并统一划定停车泊位线、规范设置收费公示板,标明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第三,公安机关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每年评估道路停车泊位,及时做出调整。曲文勇表示,道路停车收费还应采取必要的听证以增加透明度,只有在公开透明的运作体系下,公共资源才能得以真正优化。此外,政府或企业的收费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公示,充分尊重民意,方便社会监督,谨防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沦为少数人的谋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