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安局集中治理路边停车场停车秩序

23.03.2016  16:10

日前,公安局交警部门集中治理路边停车场停车秩序,凡是在停车泊位不按位停车、不守规矩停放的车辆都将受到处罚;未悬挂号牌或与准停车型不符的车辆,一律禁止入场。市民如遇停车场内逆停、压线停等“车乱停”现象,也可拨电话举报。

在此,警方对几种典型的“车乱停”现象进行总结提示:

提示一:“无牌车”停进停车场。目前,哈市正规停车场都禁止未悬挂号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辆,超高、宽、长或与准停车型不符的车辆,装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场。遇“无牌车”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核查车辆档案后,如发现存在涉牌违法,将会采取锁车。拖车拖拽等方式,依法滞留车辆并上限处罚。

提示二:“线外停”挡车又阻路。泊位外双排违停,罚款100元;如严重妨碍车辆通行、造成拥堵,将被拖车拖移。

提示三:“骑线停”一车占俩车位。这种停车不规范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将被取缔并纠正,情形严重的将按照违停处以罚款100元

提示四:“随意停”不看箭头方向。路边垂直方向泊位,一般车头朝外;路边水平方向泊位,车头应保持与道路行驶方向一致。如逆向停车,尤其在单行道上,将罚款200元、记3分,比一般违停处罚更重。

提示五:“压线停”车身支出泊位。停车手法不熟练发生压线的,纠正后不予罚款;故意压线、大部分车身不在线内,或明明已无多余泊位、偏“搭边”停车的,将会被罚款100元。

对公共收费停车场内拒不听劝、不予改正的违停车辆,管理人员可以向交警部门反馈,就近的民警将到现场处罚。即使是免费停车场,驾驶人也要做到规范停车,违停同样将被取缔。

(来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