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安监办发〔2015〕15号)

25.08.2015  15:34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安全监管局对2015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7份,经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议审定,保留16份,限期修改5份(应于2015年10月底前修改完毕并重新公布,届时仍未修改并重新公布的,原文件视为废止),废止46份,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限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 黑安监办发2015年15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