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牡丹江检验检疫局口岸工作人员在对CZ6088次航班入境旅客检疫查验时,在一名旅客携带物中截获韩国海参共计3公斤,现场工作人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做截留处理,并出具了《截留/处理凭证》。
据悉,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明确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局部门提醒广大旅客,要了解相关出入境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谢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