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实行院长年薪制

28.07.2016  18:13

  成立医管会,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院长、科主任可领年薪;居民看病自付部分要降低,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这些,都纳入了今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

   1、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今年我省将在原来齐齐哈尔、七台河试点的基础上,新增双鸭山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同时鼓励各地自主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主启动实施改革的城市,待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后落实补助。

  我省推进政府和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探索组建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立医院负责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由医管会指定相关部门负责。

  同时,推动实现院长职业化、专业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今年年底前,卫生计生部门人员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2、院长、科主任实行年薪制

  今年年底前,要制定全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导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考核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同级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公立医院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探索建立院长和科室主任、关键岗位年薪制。

   3、患者看病自己花钱部分要下降

  今年,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要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监控的是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比例等情况。

  今年年底,要实现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药品费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分别比去年提升3个百分点、下降3个百分点,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