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要警惕“两头吃”

21.01.2015  13:10

  2015年新年伊始,有媒体报道,江西省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1月18日《人民日报》)

  随着公车改革的推动,一些地方竟然出现了既拿车补又用公车,“两头吃”的现象。这样的现象虽是个别,但绝对应该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公车改革的目的在于节省开支、减少浪费、杜绝车轮腐败,如果说公车改革的最终结果却是很多地方既拿车补又用公车,那么公车改革岂不是成了一纸空文?节省开支、减少浪费、杜绝车轮腐败更是无从谈起。

  其实,早在公车改革之前,就有民众担忧公车改革会出现“公车照坐,车补照拿”的现象,而这一案例印证了民众此前的担忧。要解除民众的担忧和怀疑,取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让公车改革取得实质性效果,就必须处理好公车改革中拿车补和用公车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既然拿车补,就绝对不能再用公车,即使要用公车也应该是租赁、有偿使用。当然,这需要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在拿了车补之后的公车使用情况,监督其有没有按照相关要求缴纳车费。同时,要严把报账关、审计关,公车改革后,对于拿了车补的领导干部,他们就理所当然没有了报公车油费、维修费、养护费这一说法,“三公经费”中,这一笔肯定就应该没有了,并且在审计时做到严格审计、严格把控,把好审计这一“总开关”。

  另一方面,要做好改革后公车的封存、租赁、处理等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公车,完善公车租赁市场和相应制度,完善公车改革后领导干部出行下乡的车辆租赁使用机制,既不能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出行和工作,也不能出现“公车照坐、车补照拿”的“两头吃”现象,避免滋生更大腐败。

  当然,目前公车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些制度的完善还需要时间,公车改革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需要逐渐进行,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公车改革过程中,发现一起问题,就应该解决一起、处理一起,要在不断纠正中完善改革制度,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让公车改革成为一项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党员干部更加清正廉洁、更好推动工作的“惠民工程”。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