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农委关于利用水稻育秧大棚发展食用菌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利用水稻育秧大棚发展食用菌生产的二次利用模式主要集中在育秧小区,而分散建设的育秧大棚二次利用以生产粮食、蔬菜作物为主,基本没有进行食用菌栽培。从利用面积及比例看,2014年全市利用总面积为942万平方米,利用比例仅为1.4%。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且大多数仍采取政府主导,财政补贴的模式,农民参与程度低,自主经营数量少。大部分水稻育秧小区和育秧大棚仍以常规复种大田作物为主。
二、效益分析
一是春木耳效益情况。全生育期可采摘3—4茬,棒产量在0.6—0.7两左右,近年市场销售价格在30元/斤左右,销售收入与生产运营成本基本持平,经济效益不理想,而且如果管理不到位或价格低迷存在亏本风险。
二是秋木耳效益情况。秋木耳棒均产量可达1两左右,销售价格为50元/斤左右,棒均效益可达1元以上。部分进行商标注册有外包装的产品价格更高,售价达到70元/斤,效益更可观。
三是香菇效益情况。如果管理到位,全生育期可采收4茬,棒产量可达1.5—1.8斤,按照当前市场售价为4元/斤计算,棒效益在2元左右。
从效益情况看,香菇最好,秋木耳次之,春木耳最低。但大部分香菇都要以鲜品的形式进行销售,存在滞销风险,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相比之下,木耳都是以干品形式进行销售,可以待价而沽,市场风险小。综合来看,发展秋木耳生产更适合水稻育秧大棚二次利用。
三、农民参与程度低的原因
一是前期资金投入大。以单栋面积600平方米大棚为例,如果从事挂袋木耳生产,每栋可摆放菌袋4万袋,需投入菌棒成本6—8万元(自制菌棒成本为1.5元/棒,从厂家购进价格为2元/棒左右),挂袋铁架成本6万元,即使不计挂袋、摘耳、拆装铁架等运营管理人工费用,一栋大棚仅此两项就需一次性投入资金12万元以上。如果从事香菇生产,可摆放菌棒1.5万个,需投入菌棒成本6万元,另需购置遮阳网、草帘、架子、铁线等设施投入资金8000元左右,单栋大棚仅在菌棒及配套设施购置上就需投入资金7万元左右。二是受传统种植习惯影响。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种植大田作物的生产习惯难以在短时期内发生转变,同时,同江市、富锦市由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多,种植面积大,农民忙于进行大面积的农田管理,没有时间和精力利用水稻育秧大棚发展食用菌生产。三是生产设施不理想。与食用菌生产专用棚室相比,水稻育秧大棚跨度大而棚高不足,总体空间小。这既不利于调温控湿,营造出适合食用菌生长的环境条件。也不利于通过增加铁架高度,增加挂袋数量,提高产量。四是生产技术不熟练。相当一部分生产者还没有熟练掌握食用菌生产技术,突出体现在接种技术不过关、杂菌多和不能根据菌类生长需要及时进行科学的调温控水,导致生物产量低,经济效益差两个方面。不会种、不敢种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前几年探索实践的春木耳生产模式没有获得显著地生产效益,从而没有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五是春木耳与水稻育秧有时间重叠。正常春木耳生产,4月10日左右菌棒就需要摆入棚室,全生育期可采摘5—6茬,棒产量可达1两以上。而大棚二次利用,由于受秧苗移栽本田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菌棒在5月末才能摆入大棚,生产时间短,全生育期只能采摘3—4茬,与正常栽培相比产量损失40%左右没有显著的生产线效益。六是水质影响产量和品质。从走访的二次利用现场看,水中含铁量高,耳芽附着铁锈的情况十分普遍,不但影响木耳产量,更直接导致商品性变劣,价格降低。
四、下步打算
(一)强化技术学习与培训。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省农科院微生物所、东北农业大学等在食用菌生产技术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高校和科院院所及山东、江苏等食用菌主产省进行学习,促进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速度。并在今后的生产中按照分片帮扶的形式,为农民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促进栽培技术水平提高。
(二)加大宣传引导与示范引领。利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屯)对利用水稻育秧大棚发展食用菌生产增加收入的现实意义和相关生产技术进行深入讲解,提高稻农对发展食用菌生产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并鼓励、扶持生产大户采取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示范点次等形式,增强示范引领的辐射带动效应,提高农民对发展食用菌生产的认识。
(三)促进生产经营主体转变。一方面,以具备菌种制备和稳定的销售渠道的生产基地为依托,引导企业采取代培菌种、技术指导、产品包销的形式,带动更多农户参与到食用菌生产当中;另一方面,将以食用菌生产数量少、发展慢的区域为重点,以育秧小区为单元,引导生产大户进入小区进行生产示范,促进均衡快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引导菌农组建食用菌生产合作社,推进食用菌生产向组织化、规模化法向发展。
(四)加强产后加工、销售体系建设。一方面,以专业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为牵动,建立起一头连基地,一头连农户,一头连市场的产销体系,引领其他菌农共同致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菌类产品、打造品牌,进行统一销售;另一方面,还将积极引进省内外从事食用菌生产、营销的企业来我市创办经营实体,进行食用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菌农收益。
(五)积极向上沟通,适当调整大棚构造。积极与省农委相关处室沟通,建议其在今后的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中,在确保能够满足水稻育秧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二次利用发展食用菌的需求,适当缩短大棚跨度,增加拱高,为食用菌生产提供理想的设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