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住建厅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19.11.2014  14:03

  关于印发《省住建厅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规划局、房产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的有关意见,我厅制定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