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起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平房区原副区长林肃案。林肃违反国家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批准用修路等公益事业投资抵顶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林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粮食局原副巡视员宋太民案。宋太民在担任国有企业负责人期间,与张恩龙、傅广湖、张春琦等班子成员,在未经依法评估、未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处置两处企业房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宋太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张恩龙、傅广湖、张春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宋增强案。宋增强不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擅自将本该调离的受处理人员继续留任原职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款项用于非正常公务支出。宋增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市政府办公厅原副调研员关继海案。关继海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关继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五、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马辉案。马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借招投标之机,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马辉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阿城区儿童医院原院长张伟案。张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要他人回扣。张伟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呼兰区财政局原农业税专管员李俊城案。李俊城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他人少交房产交易契税,收受他人财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李俊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案。于福祥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被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并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于福祥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依兰县愚公乡杨树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刘怀国案。刘怀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顾组织谈话提醒,执意为其母举办生日宴,并收受礼金。刘怀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和作风整顿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作风整顿新成效,为我市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 尔 滨 市 监 察 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