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市肇东从“金融变革”入手助推“大农业”发展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施以来,农业大市肇东紧紧扭住制约农业发展的资金“牛鼻子”,从“金融变革”入手,创新农贷模式,构筑完善的金融服务平台,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金融撬动、助力“三农”发展的新路径,效果显著。
规模经营中看“金融变革”
秋收后,肇东市太平乡光远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孙君忠心情格外好,因为经营规模扩大了1000多亩,纯收入一下子增加了20多万元。“多亏银行和担保公司了,是他们通过信贷担保帮我们解决了100万元的贷款,解决了我们流转土地的资本金,才有了这么好的结果!”孙君忠高兴地告诉记者。
原来,是去年8月新成立的肇东市茂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信用担保帮助孙君忠他们解决了急需的贷款。而这个全国第一家重点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信贷担保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先后为20余家农民合作社等担保信贷资金90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土地的规模经营。
“两大平原”配套改革,肇东市优势明显——由于位于松嫩平原中部,地处“寒地黑土”绿色农业区,该市土质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粮食生产优势突出;410万亩耕地大多平整连片,适于大型机械耕作,土地集约化经营优势突出。33个高标准科技园区布局合理,农业示范带规模化效果明显;新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36个,机械总动力46.4万千瓦,田间综合机械化程度更是高达86%,农业生产大型机械化率位居全省前列;粮食、畜产品、乳品饮品、果蔬精深加工和配套服务“五大产业”体系明晰并不断完善,已形成了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环环相扣、链式发展的产业格局。
“两大平原”配套改革,省里先期布局五大创新工作,肇东从哪里入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支农保护政策……几乎每一项改革度需要资金支持。审时度势,肇东市的另一改革优势走进人们的视线——金融资源优势。肇东市拥有银行类金融机构11家,这在全省县级是不多见的,其中涉农金融机构就有7家,设有网点86个,小额贷款公司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6家,独立法人金融机构2家。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构建起了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为金融改革创造了硬件条件。
以金融创新撬动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的支点——思路迅速形成,行动立马跟进。
人民银行肇东市支行通过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沟通协调,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持金融机构,先后出台了《肇东市货币信贷投向指导意见》以及《肇东市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及时了解政府动态,建立起与金融办、农业局、统计局、水务局良好的政银桥梁,为金融改革进一步铺平了道路。一系列的改革,让农民的房产、林权、土地承包使用权等“三大资产”,破解了以往不能充当抵押的重重障碍,“沉睡”的资产焕发出生机,制约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发展的融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创新机制“走一棋活全局”
肇东市农业局局长张彦杰说,围绕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肇东市探索出质押、权能抵押等一系列农业信贷模式,有效地破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他们还积极创新机制,大力提升相关金融部门的放贷服务能力。
2014年,人行肇东市支行共向肇东市农村信用联社投放支农再贷款2.9亿元,一定程度缓解了该社经营资金紧张的实际困难,低利率政策也为该社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针对肇东市建信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运营资金不足的实际情况,经过积极争取,多方运作,为该行申请到了支农再贷款3000万元,从而有效地提升了货币政策工具应用的覆盖面,支持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截至2014年8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137.8亿元,同比增长8.7%,较年初增长6.7%。各项贷款余额107.8亿元,同比增长17.8%,较年初增长29% 。涉农贷款89.6亿元,同比增长27.3%,较年初增长44.3%;累计投放贷款54.8亿元,同比增长43.1%。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五大模式助农村金融“变脸”
如今在肇东,现代农业与现代金融协调发展的核心示范区建设正在推进中。质押信贷、权能抵押信贷、“金担农”、产业链相互担保、信用担保等五大模式,正日益渗透到农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为“两大平原”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插上了金色的翅膀。据统计,过去一年,肇东市建信村镇银行等5家金融部门,开发出农产品订单、保单、股权、良种补贴、农业综合补贴、库存商品价值、土地经营权收益等7种质押新产品,直接向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2亿元。市农业局与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办理土地承包权抵押登记的通知》,明确了土地、草原、渔池等资源承包经营权;通过宅基地、农用设施装备、林地等所有权,直接进行抵押,为新型经营主体贷款2.2亿元。采取“金融部门+担保公司+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形式,7家银行发放贷款6300万元。农信社为担保公司让利3.5个百分点,助其发放此类贷款1400万元。金融部门还通过与新型经营主体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如生资业户、龙头企业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相互连带担保,发放贷款3200万元。对已获得授信等级的新型经营主体,9家金融部门免抵押直接发放贷款1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