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召开农委系统反腐倡廉暨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议
本网讯 9月24日,省农委召开农委系统反腐倡廉暨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议,省纪委纪检监察七室刘跃明副主任应邀列席了会议,省农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地)农委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书记),委机关各处(室、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农委党组成员、省委农办副主任张丽娜同志通报了关于给予李国军行政开除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传达了省委王宪魁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讲话精神,省农委纪检组长侯哲明同志传达了全国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并对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农办主任、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忠林同志就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转变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整治政风行风和龙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始终坚持惩防并举、统筹推进,扎实推进任务分解、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测评考核等关键环节落实,使干部思想理论武装得到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权力运行监督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为实现粮食产量“十连增”、农民收入“十连快”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做到知行结合,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首先,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认知水平。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问题,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人人有责,只不过是分工不同,工作侧重点不同而己。要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农业部关于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学深学透,真正领会精神实质,彻底根除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等错误思想,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上来。其次,要明晰工作责任,增强行动自觉。从农委系统、市(地)农业主管部门看,各级党组织要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农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负监督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第三,要紧密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农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学,要确立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这样才能逐渐加深对十八大以来中央精神的理解,才能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在实际行动上从我做起,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会议要求,要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在履行主体责任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落实、督导检查上不留死角。要选好管好干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抓好作风建设,以简政放权为着力点,以解决“四风”问题为切入点,抓早抓小抓经常,做到立查立改立行。坚决查处各种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销售假种子、假农资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重点解决特权思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和公正执法等问题。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要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让大家心中时刻装着规章制度,让制度和法规成为高悬在干部头上的利剑,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构建起“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三道防线。要强化权力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要严格考核工作,采取检查、抽查、暗访、汇报、考核和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调整任用相结合等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自查,委党组在10月下旬进行检查。要查处违纪行为,针对涉农专项、各类补贴、“三公经费”、人事任免等易发腐败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