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 助更多农村优秀学子扬帆起航
哈工大报讯(招生/文)来自安徽省泗县农村的袁青是我校基础学部的一名大一学生,正是凭借我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推出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她考入了自己理想中的大学。她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入学后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名列前茅。和袁青一样,2014年共有78名考生通过该专项计划考入我校。
4月15日,《2015年哈工大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布。我校将继续实施为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而专设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该计划认定的考生将在高考录取中享受降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这也是我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的重要举措。
根据《简章》规定,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认定人数不少于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认定学生仍须参加高考。招生对象主要是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高考后我校将采取远程视频、选派专家到当地和来校现场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绝大部分省份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无须到我校面试。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中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为认定模块内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哈工大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6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一本线)即予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哈工大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一本线)即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哈工大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则满足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自2012年以来,我校招生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对县级中学和县级以下农村、贫困地区中学的优秀考生给予了适当倾斜,每年本科新生中农村籍生源比例都近30%,有力推动了教育公平,促进了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了长期学习和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高中毕业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