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制定预防团雾天气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08.11.2014  09:57

  新晚报11月8日讯 近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制定了“预防团雾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增加团雾多发季节易发时段的警力巡逻班次、密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团雾天气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团雾在秋冬季相对多发,一般多发生在0时至8时。

  据公安部公布的全国1420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中,我省年均发生团雾3次以上的高速公路有30处,其中哈同高速14处,哈同高速3处路段年均发生团雾多达15次。团雾被称为交通安全“隐形杀手”,因为团雾突然出现、难以预报,驾驶人猝不及防、失去视线,容易导致车辆追尾。

  交警提示

  如遇突发团雾,应保持镇定,不要慌乱,减速行驶,但应避免急刹车,不要就地停车,以免发生追尾事故。

  行驶中不要急打方向、随意变更车道,可通过路面标线及前车尾灯引导视线,间歇使用喇叭辅助,示意车辆位置。

  如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行驶,应将车辆停靠在最右侧车道,不得占用应急车道,开启雾灯、近光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内人员迅速撤到护栏外侧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