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恒山区院:副检察长入额后已办结公诉案件20件

05.07.2017  10:52
  6月28日、29日,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李某涉嫌抢劫案,在恒山区法院相继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田奎明以公诉人身份,对这两起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田奎明出庭前认真审查了案件全部的卷宗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复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撰写起诉书,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及相关法律文书,并与检察官助理讨论了定罪量刑等事宜。
  庭审中,他沉着应对, 用语规范、举证得当,论辩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答辩技能,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并就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指控犯罪的同时以案释法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圆满完成了出庭任务。
  庭审后,田奎明与干警们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他说:“此次我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承办更多案件,以实际行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兑现入额承诺。”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领导参与办案、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将成为今后司法实践新常态。目前,田奎明作为员额检察官,已承办近20起公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