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23.07.2016  08:11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办造字〔2016〕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2020年)》、《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积极做好“十三五”期间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附件

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

      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危机和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外交、经济和生态领域的共同关切。应对气候变化应当减缓和适应并重。减缓气候变化是长期的艰巨任务,适应气候变化是更为现实的紧迫任务。林业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领域之一,也是我国确定的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做好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对增强国家整体适应能力,维护生态安全、气候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本背景
      (一)面临形势。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IPCC”)迄今发布了5次科学评估报告。在2008—2014年第五次评估期间发布了6份报告。其中,2012年发布的《管理极端事件和灾害风险,推进气候变化适应特别报告》是首部专门针对适应问题的科学评估报告,表明气候变化已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气候变化增温幅度的提高将加剧这种影响。2014年发布的IPCC第二工作组报告《气候变化2014:影响、适应和脆弱性》进一步确认了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发展带来的重大影响。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导致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生态系统受到威胁甚至会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造成全球经济社会的重大损失。未来仅仅依靠生态系统自身的适应能力将不足以应对这些变化,需要通过主动适应措施帮助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201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首份《全球适应差距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在2050年前每年适应成本据估算需要700—1000亿美元。《联合国2015年后发展议程综合报告》指出:“人类活动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是导致气候变化的最大促成因素,适应可以减少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国际社会高度关注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适应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方面。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发达国家都出台了适应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尤为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适应政策举措。
      我国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研究表明,气候变化会引起温度、湿度、降水及生长季节等变化,进而对林业发展构成现实和潜在影响。主要包括:森林火灾发生频度和强度将加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会加大;一些珍稀树种分布区和一些野生动物栖息地将缩小;气候变化将使湿地水文资源状况发生改变,导致湿地缺水、面积萎缩、生物多样性下降及生态功能减退;我国西部草原可能退缩,全国荒漠化和水土流失总面积将呈扩大趋势;气候变化还可能导致我国东部亚热带、温带地区植被北移,物候期提前,影响林业建设布局。2008年,发生在我国南方的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反映了极端气候事件的严重危害,凸显了森林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减少气候风险,提升林业适应能力越发紧迫。
      (二)存在问题。一是我国林业资源禀赋不足。我国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的1/7;湿地率低于全球8.6%的平均水平,人均湿地面积仅为世界人均的1/5,湿地保护压力大、恢复难度大;雾霾天频现,沙尘暴多发,防沙治沙任务重;景观破碎化、物种濒危化加剧,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分迫切。生态脆弱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生态产品短缺仍是突出短板,森林、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比较敏感,气候风险较大。二是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薄弱。林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普遍不高、能力相对薄弱、工作体系不够健全、人才队伍比较紧缺,各项工作亟待加强。
      (三)编制依据。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07年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行动。2011年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增强适应能力,制定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年发布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从战略层面对适应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任务,要求编制部门适应气候变化方案,抓好贯彻执行。2014年出台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专列一章,提出了林业等七大领域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进一步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抓好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为总目标,以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总体部署和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要求为总任务,科学造林、科学保护、科学经营,加强监测预警、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促进低碳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对接国家战略的原则。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目标要与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和规划相衔接,突出林业适应行动特点,支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二是坚持适应与减缓并重的原则。优先采取具有减缓和适应协同效益的措施。三是坚持趋利避害的原则。积极利用气候变化带来的有利因素,采取科学措施,最大程度规避各种可能风险,使林业资源开发利用最优化、损失最小化,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主动适应、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确立有序适应目标,从适应技术到适应政策,提高各个层面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五是坚持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理念传播与宣传引导,普及林业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知识,提高公众意识,探索社会参与机制,努力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林木良种使用率提高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165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5%,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森林、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全面展开,适应意识普遍提高,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服务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行动
      (一)加快优良遗传基因的保护利用,大力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良种壮苗。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和保存利用,强化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开展树种改良研究和试验的技术攻关,加大林木良种选育和使用力度,科学培育适应温度和降水因子极端变化情况下保持抗逆性强、生长性好的良种壮苗,提高造林绿化良种壮苗供应率和使用率。
      (二)适应气候条件变化,适地适树科学造林绿化。根据温度、降水等气候因子变化,适应物种向高纬度高海拔地区转移的趋势,科学调整造林绿化树种和季节时间。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提高乡土树种和混交林比例,增加耐火、耐旱(湿)、耐贫瘠、抗病虫、抗极温、抗盐碱等树种造林比例,合理配置造林树种和造林密度,优化造林模式,培育健康森林。尤其是旱区造林绿化,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加快植被恢复,努力构建适应性好、植被类型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运用近自然经营理念,积极推进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借鉴运用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加快研究适应气候变化的森林培育方向和经营模式,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定森林经营计划要综合考虑未来气候变化情景,尤其是极端天气情况。针对纯林多、密度不尽合理、林分退化及服务功能脆弱等问题,要结合气候变化因素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及服务功能,增强森林抵御自然灾害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四)加强林业灾害监测预警,不断提升适应性灾害管理水平。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及沙尘暴监测体系,利用遥感等现代手段开展森林状况监测,提升预报预警能力。深化林业灾害发生规律研究,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重点研究评估洪涝、干旱、雪灾、冻雨、台风等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条件及对林业的影响。加强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物资、技术储备,采取先进管理模式,提升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控制灾害影响范围,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努力降低灾害引发的损失。
      (五)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严格保护生态脆弱区和相关物种。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适应性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区网络及物种迁徙走廊,加强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生态脆弱区保护。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大重点物种保护力度,拯救极小种群,优先保护种群数量相对较少、分布范围狭窄、栖息地割裂或生境破坏严重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提高气候变化情景下的重要物种和珍稀物种的适应能力。强化景观多样性保护,推进森林公园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努力构建完整的生态保护网络。
      (六)加大湿地恢复力度,努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实施湿地恢复工程,开展重点区域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增加湿地面积、恢复湿地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湿地功能退化风险评估。提升湿地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七)加快沙区植被恢复,努力提升荒漠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运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加大岩溶地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加强沙区物种保护,开展沙区植被状况和荒漠化动态监测,加快沙化土地植被恢复进程。通过治理,改良土壤条件,提高植被更新条件,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增强荒漠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八)强化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敏感性及其风险评估,加强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响应和适应规律研究。推进对历史时期气候状况与森林灾害关系的研究。开发适用的森林生态系统脆弱性评估工具,促进地方使用。推进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发,研究提出适应对策。应用和推广符合中国国情的林业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构建适应技术体系。加强林业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成本效益与适应效果评价研究,不断提高科技支撑政策决策的能力。
      (九)深化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建设性参加国际气候谈判和IPCC报告的研究、编写和评估,把握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国际进程和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双边和多边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广泛务实合作,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交流。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开展适应行动在资金、技术及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利用国际资源推动国内林业适应行动。引导和支持国内外企业、民间机构、非政府组织开展林业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交流,推进务实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林业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要加强部门合作,特别是要与发展改革、财政、气象等部门合作,形成林业适应行动的合力。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确保本方案确定的林业适应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十三五”本级林业发展规划总体安排。要将林业适应与林业减缓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要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划,细化年度建设任务,制定分解落实方案,抓好贯彻执行和督导检查。要积极探索政策创新,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调动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构建林业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保障体系。要推进建立服务林农林业灾害保险,探索调整支持灾害采伐政策。要多渠道筹集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资金,保持资金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确保适应工作经费需求。
      (三)夯实基础能力。要加强森林火险预警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森林防火道路、装备及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站、检疫检查站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为提高灾害处置能力提供基础保障。要开展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脆弱性评估所需数据和信息体系建设。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将适应列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培训重点,组织专题培训和研修,培养适应方面专门人才。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针对林业系统的干部职工开展气候变化相关知识普及和政策讲授,提高适应意识。要积极开展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总结推广试点经验。